Tuesday, August 3, 2010

大火烧伤身体80% 青年为生活不退缩












背景与情况: 2006年在新加坡工作时遭大火烧伤身体80%的颜泰龙,现在最想的是把受伤的脚部治好,以便可以做回熟行的买卖鱼苗生意,自力更生担起3个孩子的生活费。

颜泰龙在与我们谈话时透露,他原本是在东甲经营观赏鱼生意,无奈一场大火将鱼店烧了,为了养活一家4口,他唯有将妻子和3个孩子安顿在东甲后,只身前往新加坡打工,从事铺设地板的工作。后工作时发生意外,整个人被严重烧伤。公司负责人更一度以他是自杀为由,拒绝负担10万新元医药费,且亦没有投保社险。新加坡法庭最后宣判此事件为工业意外,雇主须负责。

“我在医院躺了近一年,我在深切治疗房时,全身包扎,那种痛苦现在想起来都还是很痛,像我这样几乎全身烧伤而可以存活下来的人很少;好彩是新加坡的医术很高明,在那里很多医疗专家都是马来西亚人。”

颜泰龙说,他出院后,在各方的协助下得以从事买卖尼罗红鱼苗生意,惟在2009年又患上小肠气,被送往吉隆坡中央医院动手术。手术后再次转往鱼店工作,因经常拿重物导致内脏受伤,结果被迫休息3个月,直到今年4月找到一份在鱼塘的工作。

他说,基于手脚的皮肤都是移植的,必须长期服药和戴特制的手脚套,费用约需2千多,他根本无力购买。因此只好先找工作赚钱,但在鱼塘工作时,双脚一直与烂泥接触而腐烂,最终只好停工。

他表示,妻子在2009年要求离婚,他在律师的义务协助下,进行法庭离婚。

颜泰龙的双胞胎女儿成绩优秀,考获第二和第三名,而就读幼儿园的儿子各科成绩也很优良。

“我想做一位尽责的父亲,希望能够自力更生赚钱让孩子读书。我有时觉得空虚时,只要到女儿就读的学校,在食堂里看到女儿就感到很满足。”

他前后动了7次手术,每天皮肤都会发痒,身体也很疲累,而且不能晒到太阳,唯有在自家经营供应鱼苗的生意。

他希望日后的日子能顺顺利利,生活能有起色,身体皮肤逐渐痊愈。

地点:三宝山附近,培三小学对面。

发放方式:现金,RM1000。

参与人数:
3(智勇,志毅,国涌)。

时间:2010年7月31日,星期六,下午1时。

结存:RM7150-RM1000=RM6150。

备注: 颜泰龙是1988年毕业的商科班培风生。